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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9

万辰集团: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3-170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37.5 万股,发行价格为 7.19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275,916,25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28,602,900.00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800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                                              22,860.29

减:截止 2023 年 12 月 15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258.70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0.00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419.9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021.5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了《关
于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根据发展需要,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1000 吨真姬菇工厂化生产项目”变更为“年产 53000 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变更后的“年产 53000 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拟投资额为 47,057.36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2,860.29 万元的 43.74%,缺口金额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经综合评估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计划将“日产 60 吨真姬菇工厂化生产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12,860.29万元缩减至 8,060.29 万元,变更后,公司将缩减后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余额 4,800万元全部投入“年产 53000 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

  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1    年产53000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        10,000.00    4,800.00  14,800.00

  2    日产60吨真姬菇工厂化生产项目            12,860.29    -4,800.00    8,060.29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 亿元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根据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同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241.50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其他说明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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