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8
福 建万辰生物科技股 份有 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分别于2022年9月24日和2022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及“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中“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10%。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限制性股票 不低于 25%。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35%。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预留授予的 不低于 25%。
限制性股票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不低于 3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10%。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限制性股票 不低于 25%。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35%。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 35.00 亿元
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 40.0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对 “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中“三、公司业绩考核指
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修订如下:
修订前:
根据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设定,公司 2022 年~2024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较 2021 年增长分别不低于 10%、25%和 35%。该业绩指标的设定是结合了公司现状、未来战略规划以及行业的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设定的考核指标对未来发展具有一定挑战性,该指标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能聚焦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稳定经营目标的实现。
修订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设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为 2022 年-2024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增长分别不低于
10%、25%和 35%,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 2023年-2024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 35.00 亿元、40.00 亿元。该业绩指标的设定是结合了公司现状、未来战略规划以及行业的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设定的考核指标对未来发展具有一定挑战性,该指标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能聚焦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稳定经营目标的实现。
除上述修订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文件中对应内容也同步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