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1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6 号)同意注册,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37.5
万股,发行价格为 7.19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916,25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8,602,900.00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80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并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专户开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户人 (元)
1 万辰生物 兴业银行股份 161080100100252458 245,416,250.00 用于公司年产 21000 吨真姬
有限公司漳州 菇工厂化生产项目、食用菌
金峰支行 良种繁育及工艺开发建设项
目及支付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费用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上述存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275,916,250.00 元扣除部分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未划转。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 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丙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61080100100252458,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专户余额为 245,416,250 元。该
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 21000 吨真姬菇工厂化生产项目、食用菌良种繁育及工艺开发建设项目及支付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费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佟牧、肖继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4,000 万元的,
乙方应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方式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