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公告 编号:2023-03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荣坤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吉范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腾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65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收费定价
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的完成了相关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
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