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1-00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概述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20 年实现的净
利润为 75,937,390.99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16,308,308.5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0,230,009.83 元。
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4.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33,600,000.00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