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7 人,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50,7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1%。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为 11.26 元/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将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1.46元/股
4、授予数量:329.80万股
5、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均为公司正式的在职员工。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为归属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0%或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00%或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00%或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注:
1、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以上“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或2024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2025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4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等级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7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刘芝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反馈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