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绿生物”或“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和《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事实目的;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余养朝先生。余养朝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核心管理者,对公司经营决策的把控及重大经营事项的管理具有重大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及未来战略方针的制定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本激励计划将余养朝先生纳入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作为授予日,并同意以 10.6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