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是一 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鉴于致同聘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 研究,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 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 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历史沿革:致同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
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财政局批准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4.业务资质: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布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5.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6.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已购买执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ron)的中国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
人 202 名,注册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魏倩婷、王宗佩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倩婷从业经历
魏倩婷,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宗佩从业经历
王宗佩,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业务信息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11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4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魏倩婷(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9 年,王宗佩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韩瑞
红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瑞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4 年以上,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8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未有刑事处罚,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八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倩婷、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宗佩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致同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致同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我们对致同的了解,我们认为致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情况。因此我们对致同表示事
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致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会议决议;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纪要;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