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2022〕3-237 号审计
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9,140,803.3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 13,451,108.56 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75,699,694.87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39,564,279.39元 ,截止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 515,253,974.26 元。
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3,3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676,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
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的前提下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