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3-511 号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格林精密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格林精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格林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格林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格林精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9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3,38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87 元,共计募集资金 710,220,600.00 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47,715,442.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62,505,158.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358,626.9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34,146,531.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7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建设投资 预备费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投资额 资金
精密结构件智能制 37,870.35 37,870.3531,838.62 1,591.93 4,439.80191302401430001 惠市环
造技改与扩产项目 (惠城)建[2019]470 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建设投资 预备费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投资额 资金
1,005.05 万美元 2019-441302-39-03-076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折合7,038.36万 7,038.36 6,703.20 335.16 211 惠市环(惠城)建
元人民币) [2019]469 号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合 计 59,908.71 59,908.7138,541.82 1,927.0919,439.8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6,847.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比例(%)
建设投资 预备费 铺底流动资金 合 计
精密结构件智能制 37,870.35 6,351.48 244.46 6,595.94 17.42
造技改与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005.05 万美元(折合 251.62 251.62 3.57
7,038.36 万元人民币)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合 计 59,908.71 6,603.10 244.46 6,847.56 11.43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7,607.41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7,079.09 万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以自筹资金支付 528.32 万元(不含增值税)。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