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9
宁 夏晓鸣农牧股份有 限公 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月 15 日(星期五)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创业街 36 号宁夏晓鸣
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晓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18 人,代表股份 84,441,3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560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84,302,60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487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
股份 138,7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3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股东及股东委托授
权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3,180,5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7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041,8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0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8,7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3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6、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和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33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4%;
反对 10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75,3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6.6924%;反对 10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33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4%;
反对 10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75,3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6.6924%;反对 10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魏晓明先生、王梅女士、杜建峰先生、PAISAN YOUNGSOMBOON(杨森源)先生、虞泽鹏先生、郭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 魏晓明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16,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5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685%。
魏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选举 王 梅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16,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5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685%。
王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 选举 杜建峰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16,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5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685%。
杜建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 选举 PAISAN YOUNGSOMBOON(杨森源)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16,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5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685%。
PAISAN YOUNGSOMBOON(杨森源)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5 选举 虞泽鹏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16,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5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685%。
虞泽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6 选举 郭 磊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51,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90,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689%。
郭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文君先生、翟永功先生、许立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1 选举 张文君 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16,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5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685%。
张文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 选举 翟永功 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25,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64,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14%。
翟永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3 选举 许立华 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25,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64,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14%。
许立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拓明晶先生、冯茹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1 选举 拓明晶 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44,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83,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88%。
拓明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2 选举 冯茹娟 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4,325,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64,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14%。
冯茹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马继辉律师、陈海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