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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67 深市 晓鸣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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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股份: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1

晓鸣股份: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宁 夏晓鸣农牧股份有 限公 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辰途第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广州谢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8,194,2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31%)的股东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588,5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6%)的股东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辰途第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辰途第一产业基金”)、持有公司 18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的股东广州谢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谢诺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968,80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77%)。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收到公司股东厦门辰途、辰途第一产业基金和谢诺
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谢诺投资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谢诺投资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辰途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94,29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31%;辰途第一产业基金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88,5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6%;谢诺投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

    二、历次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辰途已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计5,409,7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2.84%;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已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计1,411,4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0.74%;另一一致行动人谢诺投资未参与减持。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

    4.1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4.2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合计不超过 10,968,80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7%。具体减持数量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注: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7、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谢诺投资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谢诺投资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谢诺投资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谢诺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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