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繁宏先生、何生虎先生和史宁花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将满六年即将离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刘繁宏先生、何生虎先生和史宁花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规定,刘繁宏先生、何生虎先生和史宁花女士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繁宏先生、何生虎先生和史宁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对刘繁宏先生、何生虎先生和史宁花女士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张文君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由张文君先生将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同时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董事会同意提名翟永功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由翟永功先生将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董事会拟提名许立华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由许立华先生将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张文君先生提名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翟永功先生、徐立华先生提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一)
张文君,男,中共党员,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 7 月至 1985 年 6 月宁夏商业学校计划统计专业学习。1988 年 9 月至 1991 年 6
月兰州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2002 年 1 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11 月任灵武市饮食服务公司会计,1988 年 12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灵武市民贸特需供应公司副经理、主管会计工作;1996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宁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五联联合
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部门经理;2004 年 7 月年 2009 年 9 月任北京五联方圆会
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副所长;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银川分所高级经理。2010 年 4 月至今任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2018 年 4 月 13 日至今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 8
日至今任宁夏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 22 日至今任东方钽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文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二)
翟永功,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生命
科学学院生物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1984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担任讲师;1993 年 1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教西北大学生态经济研究中心担任讲师、副教授;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教北京师范大学生物学副教授/博士后流动站做博士后;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教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副教授 ;2004 年 5 月至今任教北
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教授。
翟永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三)
许立华,男,中共党员,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宁夏大学农学院教授,兽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兽医学科带头人,教育部动物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兽医病理学分会常务理事,宁夏动物疫病净化科技创新团队特聘专家、宁夏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组成员,宁夏畜牧专家组成员,宁夏农垦集团特聘智库专家。主持、参与国家级及自治区级科研项目 20 余项,指导研究生 40 余人。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的一项科研成果获得 2019 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发表论文 70 余篇,出版专著 2 部(联合主编)。
许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