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红寺堡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设立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红寺堡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分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 称: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红寺堡分公司
2、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住 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4、负责人:吴忠红
5、经营范围:祖代、父母代种鸡养殖;父母代、商品代雏鸡(蛋)销售;商品鸡、育成鸡养殖及销售;商品蛋销售;粮食种植、收购、加工及销售;饲料生产、加工及销售;畜禽屠宰;肉制品、蛋制品生产、加工及销售;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复混肥料、水溶肥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牧业技术推广及服务;林草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设立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依托红寺堡区的自然禀赋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晓鸣股份在资金、技术、人才、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优势,助力红寺堡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快速建设,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增强企业影响力互利双赢。本次设立分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设立分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