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吴忠市红寺堡区投资建设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
范园(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中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1、为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扩展业务规模,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吴忠市红寺堡区投资建设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即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父母代种业基地项目。项目拟投资 3 亿元,建设周期为两年分三期建设,拟建设养殖小区 8 座,每座 8 栋种鸡舍,共计建设标准化种鸡舍64 栋,预计可存栏父母代蛋种鸡 100 万套。三期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值
可达 5 亿元;可提供就业岗位 500 个,人均年收入 6 万元以上,可有效解决项目
区周边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为确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司拟在吴忠市红寺堡区设立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红寺堡分公司,实施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2、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在吴忠市红寺堡区投资建设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一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合作方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公司与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该项目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段头子村(具体位置以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红线图为准,占地面积以自然资源局实测面积为准)。
项目投资规模: 3 亿元。
项目用地规模:预计 4,800 亩,其中设施农业用地 1,260 亩,生物安全隔离
用地 3,540 亩。生物安全隔离用地在其正常经营期内不再安排其他项目,仅用于生态造林,保障生物安全。(最终用地规模以第三方出具的《勘测定界报告书》为准)。
项目建设周期:两年(2021 年-2023 年)。
2、项目建设内容
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投资建设 3 个子项目,包
括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父母代种业基地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拟建设父母代种业基地养殖小区 8 个,建设标准化种鸡舍 64 栋;拟建设集中管
理区 1 座,无害化处理区 1 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预计存栏父母代蛋种鸡 100
万套。
3、项目预计效益
三期子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值可达 5 亿元;提供就业岗位 500 个,人
均年收入 6 万元以上,有效解决项目区周边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旨在进行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一期)项目建设,有助于推进公司的长期和持续发展,项目若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在参与国家乡村振兴建设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扩大产能、提升盈利能力,使企业获得持续快速发展的动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存在的风险
(1)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变化,将使得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3)本次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并达产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发展意义。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公司将合理把握投资节奏、统筹规划投资金额。本次对外投资达产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但由于项目的建设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构成实质的影响。
项目中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销售额等数值,仅是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