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478,499.70 元;置换预先支付保荐、审计费用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593,753.00 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35,072,252.7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3 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7,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8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6,077,866.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302,133.2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21YCMA1009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 用 途 , 本次 公开 发 行 股 票 的募集资 金 总 额( 含发行 费用 )人 民币
213,3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阿拉善百万种鸡生态养殖基地项目 34,024.00 22,541.97
2 阿拉善种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42,830.60 26,784.56
3 闽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5,772.52 5,772.52
4 蛋鸡产业研究院建设项目 5,084.00 5,084.00
合计 87,711.12 60,183.05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
行借款等自筹资金方式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合计 29,478,499.7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置换金额
号 金额 入金额
1 阿拉善百万种鸡生态养殖基 225,419,670.98 25,559,608.31 25,559,608.31
地项目
2 阿拉善种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267,845,600.00 3,918,891.39 3,918,891.39
3 闽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57,725,200.00 - -
4 蛋鸡产业研究院建设项目 50,840,000.00 - -
合计 601,830,470.98 29,478,499.70 29,478,499.70
(二) 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5,593,753.00 元,包含保荐费 4,000,000.00 元、审计费 550,000.00 元、律师
费 950,000.00 元、登记费 93,753.00 元,本次拟一并置换。
综上所述,截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 35,072,252.70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35,072,252.70 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 35,072,252.70 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专项审计意见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就 该 事 项 出 具 了
XYZH/2021YCMA10126 号《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晓鸣股份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
了晓鸣股份截至 2021 年 4 月 5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次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1YCMA10126);
5.华西证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