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6 证券简称:共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23171 转债简称:共同转债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
及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李明磊,监事蒋建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或“公司”)于前期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李明磊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
的告知函》,李明磊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1,645,700 股,累计减持
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监事蒋建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蒋建军合计减持 397,875 股,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李明磊 大宗交易 18.25 493,000 0.4277%
竞价交易 20.92 1,152,700 0.9999%
蒋建军 竞价交易 20.31 397,875 0.3451%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李明磊 直接持有股份 15,371,000 13.3337% 13,725,300 11.90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42,750 3.3334% 2,197,050 1.90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28,250 10.0003% 11,528,250 10.0003%
直接持有股份 1,591,500 1.3806% 1,193,625 1.0354%
蒋建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7,875 0.3451%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3,625 1.0354% 1,193,625 1.0354%
二、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明磊
住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今
股票简称 共同药业 股票代码 300966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164.57 1.4276%
合计 164.57 1.427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
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37.10 13.3337% 1,372.53 11.90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4.275 3.3334% 219.705 1.90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2.825 10.0003% 1,152.825 10.0003%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意向、计划 公司前期已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监事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2024-015),李明磊本次变动与其此前已披露
的意向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等事项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是□否?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
3、李明磊、蒋建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李明磊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的告知函》;
2、蒋建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