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6 证券简称:共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134,561.41 元,考虑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转赠股本或派发股息、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少,同时为了满足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保障公司战略发展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匹配,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决定,与公司目前业绩及未来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