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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宇: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1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ST 恒宇        公告编号:2025-002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
公告》,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10.3.11 条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3.5 条
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
 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实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82,921,806.89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5,897,036.78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恒宇信通”变更为“*ST恒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事项

  1、公司同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2,300.00万元至2,850.00万元、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范围为1,170.00万元至1,720.0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范围为16,000.00万元至20,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范围为16,000.00万元至2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5年4月25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