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4-022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4 年 4 月 24 日,恒宇信通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 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服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31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2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执业信息
承担公司业务的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安素强
本期拟签字会计师 1:安素强,2007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4 年 8
月起从事审计行业,2005 年 12 月从事证券业务审计,从事证券业务 15 余年,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 年开始于中审众环执业,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本期拟签字会计师 2:靳凯,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3 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高连勇,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最近 3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发表意见: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工作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的审议程序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