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61,085,680.25 元 , 2020 年 末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277,127,292.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475,681.7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47,568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15,077,632.08元,减去派发的现金股利15,000,000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4,605,745.67元。截至报告期末,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4,605,745.67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4月9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8,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