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4-01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8,077,920.58 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40,969,205.49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44,318,638.01 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7,027,621.53 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拟定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64,001,897 股(公司目前无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6,560,550.1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在强化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创共享公司价值。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