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3-01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 号)同意注册,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000,500.00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24,401,7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498,991.54 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额
1 钴源采购项目 7,949.90 8,113.59
2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 2,000.00 1,970.76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2,785.57
合计 19,949.90 12,869.92
注: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一般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同时,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