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32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 年 9月 7日,
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5.57 元/股。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9 月 7 日。
(二)授予价格:5.57 元/股。
(三)授予数量:280.00 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人数:35 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获授数量 占授予权 占公司总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万股) 益总量的 股本的比
比例 例
1 李海波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95.00 27.14% 0.54%
2 肖吉成 中国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00 5.71% 0.11%
3 郭腾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2.86% 0.06%
4 宋艳华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0 5.71% 0.11%
5 鱼治波 中国 副总经理 20.00 5.71% 0.11%
6 刘成寅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2.86% 0.06%
7 秦琴 中国 财务总监 10.00 2.86% 0.06%
8 孙风华 加拿大 运营总监 10.00 2.86% 0.06%
9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共计 27 人) 85.00 24.29% 0.48%
预留 70.00 20.00% 0.39%
合计 350.00 100.00% 1.97%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75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6.60亿元;或2023年-2024年两年的营业收入累计
值不低于12.35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7.60亿元;或2023年-2025年三年的营业收入累计
值不低于19.95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为确保考核的连贯性,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在各考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以综合得分(S)确定所属的考核等级。为实现更好的激励效果,本激励计划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量化激励对象的绩效,设置绩效分数区间,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从而进一步提高本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性,实现对处于相同考核等级项下的激励对象进行差异化激励,督促激励对象尽力提高绩效
水平。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E”、“F”六个档
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各归属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综合得分(S) 考核等级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X)
90 分以上(含) A 90%≤X≤100%
70 分(含)-90 分(不含) B 70%≤X<90%
50 分(含)-70 分(不含) C 50%≤X<70%
30 分(含)-50 分(不含) D 30%≤X<50%
10 分(含)-30 分(不含) E 10%≤X<30%
低于 10 分(不含) F 0%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