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20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 号)同意注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324,48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8.48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37,587.16 万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531.7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2,055.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1754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332.51 万元,其中本
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54.74 万元,本半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3.89 万元。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人民币 1,840.7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587.16
减: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5,531.7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285.05
补充营运资金 21,073.46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74.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17.79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840.74
注:表中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的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6 日与
子公司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6 月 29 日与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20000026662600040119792 -- 已销户
公司深圳分行 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223024986121000004 -- 已销户
公司深圳分行 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73090122000165565 -- 已销户
公司深圳分行 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15000106580357 -- 已销户
公司深圳分行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公司 79280078801588661617 -- 已销户
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0039038003004497577 -- 已销户
公司深圳分行 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深圳龙岗 公司 51950188000082196 -- 已销户
南湾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深圳华强 公司 78150188000231703 1,840.74 活期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深圳华侨 公司 44250100000700003589 -- 已销户
城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 632915736 -- 已销户
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合 计 - - 1,840.74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
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人民币 4,152.91 万元预先
投入公司“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152.9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4401 号《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已实施完成,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74.00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为 1,840.74 万元,存放在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各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及状态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 2019 年立项,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整体投资和建设规划是基于当时的研发状况、业务结构作出的决策。随着水务环保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的调整,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公司未来研发方向及内容亦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经公
司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
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全部投入“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