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2-019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9,033,800.73 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10,968,441.7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308,280,559.8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1,711,939.73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141,711,939.73 元。
拟以现有总股本 177,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2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77,440 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特别是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久、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