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1-03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海纳”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2,290,33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324,480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132,955,520 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324,48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77,2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5,245,8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034,1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71%。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上述 10%限售部分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290,33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公司上市后至今未进行过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
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
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290,33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2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7,246 户,涉及股东共计 3,544 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2,290,330 1.29% 2,290,330 -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公司股东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未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135,245,850 76.29 - 2,290,330 132,955,520 75.00
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2,290,330 1.29 - 2,290,330 - -
首发前限售股 132,955,520 75.00 - - 132,955,52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034,150 23.71 2,290,330 - 44,324,480 25.00
三、总股本 177,280,000 100.00 - - 177,28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
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