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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03-29

深水海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深水海纳                                          股票代码:300961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ynar Water Group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海大道3033 号水务集团南山大楼9F)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二零二一年三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投资公司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
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7,728.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42,034,1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行业政策及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十九大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国家和地方日益重视水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行业政策长期看好。由于涉及市政公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水污染治理等诸多方面,环保水务行业受到的政府监管较多,行业管理体制、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地方财政状况等对行业发展影响较大。政府对公用设施投入的力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政策导向,都与行业未来发展及企业经营息息相关。上述行业政策及宏观经济状况若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流动性及偿债风险

  环保水务行业的发展由资金和技术共同推动。环保水务项目在建设期需要集中投入大量资金,融资压力大,同时,为保障环保水务设施的设计合理、建设质
量和持续稳定达标运营,地方政府倾向于采用特许经营模式(BOT、ROT、TOT等投资运营业务模式)与企业进行合作,由企业为项目提供投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的全部服务。环保水务行业的企业为取得长期稳定的运营项目,同时实现降低运营成本、运营稳定达标,亦需要参与项目的投资、设计和建设环节。因此,特许经营模式是目前行业内较为普遍的一种业务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 2017-2019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45.66%。为保障持续盈利能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公司现阶段以特许经营模式承接了较多的环保水务项目。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特许经营项目贡献的工程建
造收入金额分别为 6,608.52 万元、19,401.33 万元、31,245.67 万元和 13,639.00
万元,占当期工程建造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9.35%、70.38%、76.41%和88.08%,占比较高。特许经营类项目在建设期(收购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现金大量流出的建设期(收购期)无现金流入或只有较少现金流入,投资成本及回报需要在未来经营期限内逐年收回,回收周期可能长达 20-30 年。同时,公司承接的 EPC等工程建设项目在承接时通常需要投标及履约保证金,且工程质保金一般在项目完工后 2 年左右的质保期结束时方可收回,业务开展亦需要资金支持。

  基于环保水务行业的特点和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现阶段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报告期内的流动比率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债务融资和应收运营款、工程款回款方式获取资金,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实现业务的有序扩张和业绩的稳定增长。若公司业务扩张速度与融资规模和期限不匹配,现金流筹划不当,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支付供应商款项或偿还银行贷款,出现流动性风险及偿债风险。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70.12 万元、-3,286.52 万元、-8,645.00 万元和-5,773.84 万元。公司以 BOT、ROT 模式建设的特许经营项目,母公司为项目子公司提供建造服务期间采购支付的现金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列报,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含 BOT、ROT 项目建设阶段采购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380.84 万元、1,827.27 万元、3,580.19 万元和-236.58万元。未来,若公司无法通过股权融资、债务融资以及收回应收款项等方式合理
筹措资金及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可能会导致公司以投资运营模式开展的新增业务规模下降,影响盈利能力。

  (四)工业污水处理运营项目保底水量或价格发生变更的风险

  工业园区或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接收的工业污水量取决于工业园区或集聚区招商引资的进展以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工业园区或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期一般长达 20-30 年。在运营初期,受工业园区或集聚区招商引资进度以及企业投产节奏较慢的影响,污水处理厂可能接收的污水量较少;在运营期间,若工业园区或集聚区内企业的经营情况不佳,未满负荷生产,亦会导致公司接收处理的污水量减少。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营的工业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和委托运营项目均在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运营协议中约定了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调整条款及保底水量。在特许经营项目中,实际水处理量低于保底水量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仍需按照保底水量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无权因运营水量不足而单方面调整保底水量条款或要求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反协议约定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中的违约赔偿条款,需赔偿发行人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营的工业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情况良好,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委托运营方就协议条款的执行不存在争议。未来运营期间,若工业园区规划发生变更,污水处理厂长期接收和处理水量不足时,仍可能存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委托运营方单方面要求变更保底水量或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运营协议的风险,即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委托运营方违约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2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深水海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深水海纳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深水海纳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13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17,728.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42,034,150 股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深水
海纳”,证券代码为“300961”。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3 月 30 日

    (三)股票简称:深水海纳

    (四)股票代码:300961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7,728.00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432.448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2,034,150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35,245,850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 公开发行不涉及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就股份限售、减持意向及减持事宜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 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就股份限售、减持意向及减持事宜的承诺”。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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