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8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受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影响,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9.26 元/股相应调整为 8.96 元/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3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4 万股。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将公司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9.26 元/股调整为 8.96 元/股,并以 2022 年 7 月 18 日为
授予日,向 5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3 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受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影响,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授予价格由 9.26 元/股相应调整为 8.96元/股。
5、时间安排:
(1) 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2) 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二类限制性股票总
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5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2024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对比2021 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1 年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10% 5%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35% 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55% 4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1 年 An≤A<Am X =(A-An)/(Am-An)
增长率(A) *50%+50%
A<An X=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2) 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归属比例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00% 100.00% 80.00% 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3.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2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
反馈记录。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0)。
5.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为:
P=P0- 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拟以现有股份总数 102,385,8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不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的
现金红利总额为 30,715,743.60 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
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P=P0-V=9.26 元/股-0.30 元/股=8.96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