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和依据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5日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7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述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为提高监事会的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监事会组成人数由三名增加至五名,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
新增条款 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于 10%。召集股东或监事会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10%。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关证明材料。
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 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
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变更公司
形式;
(三)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五)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的;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以及中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 (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八)重大资产重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九)股权激励计划;
(六)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证券交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 易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 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转而申请在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十一)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
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前款第(四)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
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票表决权。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
表决权。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
…… 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
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
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删除该条款
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
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直 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 接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直接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票。 监票。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对公司因本章程 并、分拆、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对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关联交易等事项;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
项;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 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贷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资产、贷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