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虽已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
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之日至2022年1 月6日期间,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签署的日常经营类合同订单累计含税金额 170,318,858.44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4.77%。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气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维保服务,是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制造行业的上游。下游客户以轨道车辆制造商为主,我国现阶段轨道交通车辆整车行业已形成以中国中车及其下属公司为主的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制造商和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下属各铁路局、地方铁路为主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市场格局,故中国中车及其下属单位是公司最主要的客户之一。
公司与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所涉业务主要包括销售电源类、智能控制类、电机风机类及配附件产品和提供产品检修维保服
务。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上市之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期间,公司与中国中
车控制的下属单位已签订的正式合同金额累计达 170,318,858.44 元,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4.77%。
以上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受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数量较多,此处仅列出控制主体的基本信息。
1.交易方控制主体名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930X
3.注册资本:2,300,0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孙永才
5.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 15 号楼
6.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资产受托管理;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销售、租赁、技术服务;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起重机械、各类机电设备及部件、电子设备、环保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中国中车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对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销售情况: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占公司当年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 16,752.79 52.72%
2019 24,331.94 62.50%
2018 17,299.01 48.11%
(四)履约能力:
中国中车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信誉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所述交易对手方由中国中车实际控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约方、合同金额、合同标的及签署时间汇总情况详见附表一。
2. 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以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向公司及子
公司下达的采购单上的价格为准。
3.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和条件以采购订单的约定为准。
4. 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按照双
方正式合同内规定的为准。
5. 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对延迟交货、质量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同时
对于双方权利义务、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约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签订具体订单合同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受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竞争格局及下游应用领域的特点决定了
中国中车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是公司的主要大客户之一。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与客户签订订单,充分体现了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产品获得客户端的认可,有助于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自身业务特征和行业属性,具有合理性,因此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如中国中车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生产经营大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中车控制的下属单位签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附表一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交易对手方 合同累计金额 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
名称 标的
北京北九方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 11,713,306.00 2021 年 5 月
司 -2021 年 11月
沧州中车株机轨道装备服务有限 4,459,600.00 2021 年 5 月
公司 -2021 年 12月
湖南智融科技有限公司 24,128,819.28 2021 年 5 月
-2021 年 12月
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 5,695,200.00 2021 年 6 月
公司
石家庄国祥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13,878,871.41 2021 年 3 月
-2022 年 1 月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8,690,816.44 电源 2021 年 7 月
类、智 -2021 年 11月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1,759,822.00 能控制 2021 年 3 月
类、电 -2021 年 11月
公司 机风机 2021 年 3 月
及全资 中车广东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13,414,937.38 -2021 年 11月
子公司 及其配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3,754,097.30 附件产 2021 年 6 月
品和检 -2021 年 12月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1,206,275.00 修维保 2021 年 6 月
中车物流有限公司 9,431,251.20 服务 2021 年 7 月
-2021 年 11月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2,374,000.00 2021 年 6 月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43,751,724.20 2021 年 5 月
-2021 年 12月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72,320.00 2021 年 12 月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486,438.23 2021 年 6 月
-2021 年 12月
资阳中车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470,080.00 2021 年 12 月
株洲中车奇宏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22,100.00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7 月
中车大连电力牵引研发中心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