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和依据
鉴于《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且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变更公司住所,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和修订制度明细
1、《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
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号厂房一至
美泰工业园三号楼。邮政编码:518110。
四层。邮政编码:518110。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 司股份的,应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的限制,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情形的除外。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个月时间的限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是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项。 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 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担保;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担保;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保;
他担保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 他担保情形。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
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
以上通过。 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规定持股股数按该股东提出 股东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提供连续九十日
书面请求之日计算。 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证明文件,在发出股东大会
通知至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期间,召集股东的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第七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第七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 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 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 召开当日上午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
第六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第六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 长主持(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