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号厂房三层 4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徐建英先生主持。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如下: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的 74.999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6,785,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陈锦屏律师、龙建胜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786,8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审议通过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786,8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审议通过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审议通过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786,8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 审议通过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786,8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7517%;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2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786,8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
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786,8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7517%;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2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786,8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7517%;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24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锦屏律师、龙建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