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9 证券简称:线上线下 公告编号:2022-015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958.68 万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440C000107 号”《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 33,530.56 万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使
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购买银行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类理财产品,除上述情况外,无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和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4日,公司超募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类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万元,其中15,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将于5月10日前到期,公司将在上述超募资金理财产品到期后且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