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9 证券简称:线上线下 公告编号:2022-005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2月28日,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营业范围内增加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成立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整体
1 公司由无锡线上线下网络技术有限 变更发起设立,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无锡市行政审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913202110535042298。
信用代码为 913202110535042298。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册:无锡线上线下通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
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英 文 名 称 : Wuxi Online Offline
Communicati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号
3 号-8-C1-701。 -8-C1-701。
邮政编码:214131。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4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基
营范围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 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
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
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信 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
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 息服务);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
5 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
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 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讯
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 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
置)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 射装置)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展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6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中国证监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7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并; 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激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股票的公司债券;
份的。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需。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 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
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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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以及有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用他们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法院提起诉讼。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
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定的重大交易事项、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财务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四条 资助事项、 第四十五条规定的重大担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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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重大担保事项;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