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3-092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二届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
事。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董事 1 名,非独立董事路刚先生、李文波先生、原波先生、李笑雪女士、迟晓燕女士,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黄张凯先生、王红旗先生,职工董事张流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长:路刚先生
副董事长:李文波先生
非独立董事:原波先生、李笑雪女士、迟晓燕女士
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黄张凯先生、王红旗先生
职工董事:张流芳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路刚先生、李文波先生、原波先生、李笑雪女士、迟晓燕女士、刘洪跃先生、王红旗先生组成,由路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刘洪跃先生、黄张凯先生、王红旗先生、李文波先生、李笑雪女士组成,由刘洪跃先生担任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张凯先生、刘洪跃先生、王红旗先生、路刚先生、李笑雪女士组成,由黄张凯先生担任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由王红旗先生、黄张凯先生、路刚先生组成,由王红旗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离任董事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常永春先生、陈德清先生、李广贺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桂毅先生届满后仍在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离任的四位董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截止 2023 年 10 月 20 日,陈德
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94%的股份,陈德清先生持有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5%股份。截止 2023 年 10月 20 日,桂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信建投建工修复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1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 230,15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桂毅先生持有该 1 号资管计划 22.22%份额。上述离任的董事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四位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及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对上述四位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路刚先生,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中铁十六局第六工程有限公
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2004 年 12 月至 2013 年 7 月,在北
京长城贝尔芬格伯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工程经理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
职务;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在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
记、董事、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在北京建工
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在北
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础设施部担任党委书记;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9 月,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3 年 9 月至今,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3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路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路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文波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机务员、分公司副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部长;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北
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23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文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止 2023 年 10 月 20 日,中信建投建工
修复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1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
230,15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李文波先生持有该 1 号资管计划 35.82%
份额。李文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原波先生,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
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 年 8 月至 1993 年 3 月,在北京长城工程总公司
担任职员;1993 年 3 月至 1994 年 10 月,在珠海市五联实业发展公司担任工程
部干部;1994 年 10 月至 1999 年 6 月,在北京长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工程
部部长职务;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2 月,在北京长城工程总公司担任毛里求斯
经理部现场代表;2002 年 2 月至 2019 年 8 月,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
包部先后担任项目部副经理、执行经理、经理,总承包部副经理、常务副经理,
党委副书记、经理等职务;2019 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担任施工管理部部长职务,兼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顺义分公司、河南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安徽分公司负责人职务。2023 年 1 月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3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原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原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笑雪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2003 年 07 月至 2004 年 01 月,任
山东鲁能商贸有限公司贵和商厦总经理办公室秘书;2004 年 04 月至 2004 年 08
月,任北京恒泰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04 年 08 月至 2007 年 10 月,
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法务专员;2007 年 10 月至 2008年 06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办公室副主任;2008
年 06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法律
合约部副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05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
地产开发经营部风险管理部副经理;2011 年 05 月至 2013 年 08 月,任北京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法律合约部经理;2013 年 08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约部副部长;2015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20 年 11 月至今,任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建工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广州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2023 年10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李笑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法律顾问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笑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迟晓燕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正高
级经济师。2002 年 8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山东大学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员;
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