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69 人,注册会
计师 66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9 人。
中汇会计师最近一年(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68,665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52,00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263 万元。
上年度(2019 年年报)共承办 78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7,581 万元,上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毅彪,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1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况永宏,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1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9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李会英,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2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约 12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时间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工作业务量进行协商。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财务
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鉴证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