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公司本次实际使用了32,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4年8月8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3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