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36,000 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0,188,000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883,896,774.9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第 00024 号”《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金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
(万元)
1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43,840.92 43,840.92
2 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69,121.74 69,121.74
3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10,506.35 10,506.35
4 补充营运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53,469.01 153,469.0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8 万元,超过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为 134,920.67 万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投资
总投资金额 金额 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43,840.92 43,260.22 98.68%
2 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69,121.74 65,053.43 94.11%
3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10,506.35 5,674.51 54.01%
4 补充营运资金 30,000.00 30,016.25 100.05%
合计 153,469.01 144,004.41 93.83%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和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 3 月 28 日和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 年 8 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2,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
152,664.57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00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5.7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9,000 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 8,412.60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17.39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5,029.4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480.49 万元,超募资金专户余额 10,548.91 万元)。
尚有 3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尚未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GX-MJP1-B3-02-02地块
4、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
项目建设内容:为了紧抓市场机遇,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计划投入建设本项目,新增化妆品生产线、Ⅲ类医疗器械生产线,扩大公司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产品产能,夯实公司在敏感肌护肤领域的竞争优势,同时积极拓展皮肤护理相关医疗器械产品业务,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此外,为了满足公司实际仓储需要以及更快响应消费者购买需求,本项目将建设集仓储、物流、作业区为一体的数字化电商配送中心,以适应公司线上业务规模化与高速度发展趋势。
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平库与高架库,购置配制线乳化罐、冻干机、浸润线、面膜灌装机、包装线、软管灌装机等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扩大公司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规模。同时,公司还将购置立体库、补货线、分拣线、发货线等物流设备,满足公司未来存储与电商配送需求。
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规划总投资金额为 36,000 万元,全部拟通过超募资金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 占比
1 建设投资 36,000.00 100.00%
1.1 工程费用 29,285.64 81.35%
1.1.1 建安费用 21,955.64 60.99%
1.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7,330.00 20.36%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098.96 14.16%
1.3 预备费 1,615.40 4.49%
2 项目总投资 36,000.00 100.00%
6、项目备案、环评手续
本项目尚未完成项目备案,公司后续将及时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全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全厂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设计中针对本项目的特点,采取了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可使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分别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
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搞好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产;在生产线投产后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则本工程投产后不会对区域的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只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同时”的原则;并在投产后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安全卫生设施运行正常,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同时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的宣传教育,制订有效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防护意识,确保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得以实施,则能满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项目建设背景和概况
1、产业政策支持化妆品行业发展
化妆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化妆品作为一种舶来品,在改革开放以后经过多年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以护肤、洁肤、彩妆等产品为核心的庞大产业链,并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随着我国化妆品行业迅速发展,行业监管力度也持续加强,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一系列化妆品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弥补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漏洞。与此同时,《中国化妆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由中国香化协会颁布)、《“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由国家药监局颁布)、《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 年)》(由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