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宁 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3,640,352.32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34,845,305.42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484,530.54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45,597,995.42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2,946,891.31 元,资本公积金为 1,676,099,956.38 元。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10,278.28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
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0,278.285万股进行测算,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381,067.85 元(含税)。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在本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