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震裕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4 号)同意注册,震裕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8.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947.7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18.0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71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608.71 万元,明细如
下表:
项目 金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9,618.0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41,083.53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0,652.23
减: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
减:手续费支出 0.24
减: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7.33
加:利息收入 233.96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608.7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2021 年 3 月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范斯特”)、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震裕”)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
款金额为 66,087,107.10 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年产4,940 万 浙商银 行股
件新能源动 份有限 公司 3320020910120100060756 募集资金
力锂电池顶 宁波震 裕科 宁波宁 海支 专户 13,839,037.32
盖及2,550 万 技股份 有限 行
件动力锂电 公司募 集资 招商银 行股
壳体生产线 金专户 份有限 公司 574903796410701 募集资金 28,282.94
项目 宁波宁 海支 专户
行
电机铁芯精 宁波震 裕科 中国农 业银
密多工位级 技股份 有限 行股份 有限 39753001040026400 募集资金 26,608,602.18
进模扩建项 公司募 集资 公司宁 海西 专户
目 金专户 店支行
年增产电机 苏州范 斯特
铁芯冲压件 机械科 技有 中国建 设银 33150199543600002288 募集资金
275万件项目 限公司 募集 行宁海支行 专户 11,726,863.09
资金专户
年产 2500 万 宁德震 裕汽 兴业银 行股
件新能源汽 车部件 有限 份有限 公司 385020100100169710 募集资金 已注销
车锂电池壳 公司募 集资 宁波宁 海支 专户
体项目 金专户 行
宁波震 裕科 兴业银 行股
企业技术研 技股份 有限 份有限 公司 385020100100169580 募集资金 13,884,321.57
发中心项目 公司募 集资 宁波宁 海支 专户
金专户 行
宁波震 裕科 兴业银 行股
补充流动资 技股份 有限 份有限 公司 385020100100169601 募集资金 已注销
金 公司1募集资 宁波宁 海支 专户
金帐户 行
合 计- 66,087,107.10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0,835,280.0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072,641.52 元,共计416,907,921.58 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事项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21]第 2180号《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相关费用的鉴证报告》验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已全部完成置
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范斯特、宁德震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4,000 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归还募集资金金额为 2,500
万元,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500 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年产 2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7.33万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1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