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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9

震裕科技: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所在地块可能在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
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
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和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

地使用权的议案》以及《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
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购买位于拟
选址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宁东 20-K 地块,该地块东至启航路,南至金科路,西至兴潮路,北至沿海南线约 238 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具体以红线面积为准),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用地,解决公司精密结构件等业务持续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
求,为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司产能扩张需求迅速,为满足客户需求及巩固公司市场地位,结合行业发
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基于在公司竞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拟使用

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前述地块上新建年产 9 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事项”),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包括前述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购置款)。项目名称和建设周期等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 9 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包括前述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购置款,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项目建设地点: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宁东 20-K 地块。

    (四)项目建设周期:约 36 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五)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装修生产用各工序车间厂房、购置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所需设备、生产厂房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等。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信息最终以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提高公司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领域的生产能力,扩大有效产能,更好的满足客户产能配套的需求,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同时,产能的扩张有利于建立规模优势,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则会相应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投入初期,由于项目建设及机器设备的陆续投入,短期内项目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将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提高。
  本次投资事项所在地块可能在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结构件市场和战略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投资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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