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以书
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4 年 5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王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同意选举浦敏敏女士、袁秀挺先生、姚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浦敏敏女士为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王朝生先生、袁秀挺先生、姚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朝生先生为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袁秀挺先生、浦敏敏女士、王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袁秀挺先生为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王咸华先生、张武芬女士、王朝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咸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咸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武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丁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双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陆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景景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武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晓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旭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