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3-074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及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三)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3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
3、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一项
临时提案。除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及会议日期延后的事项外,2023 年 8 月 1 日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 年 8 月 18 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300952 恒辉安防 2023/8/14
二、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情况说明
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咸华先生发来的
《关于向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因工作时间安排需要,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原定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
原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王咸华先生
2、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
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告编号:2023-071)。
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咸华先生发来的《关
于向江苏恒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俞书宏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填补公司董事会席位空缺,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提名王朝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朝生简历如下:
王朝生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研究员。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东华大学环境学院讲师、副教授;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东华大学材料学院副研究员;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东华大
学材料学院研究员;兼任浙江汇纤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力道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极标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专家。
截至公告日,王朝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提案资格的审查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咸华先生持有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4%。公司董事会认为,王咸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3%,符合相关规定对于临时提案人资格的条件。王咸华先生本次提交临时提案的程序和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其他事项不变。
五、会议延期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项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 防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1 人)
3.01 独立董事王朝生 √
(1)上述提案 1.00、提案 2.00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提案 1.00 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 2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提案 3 实行累积投票办法。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所有事项均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0、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7 日(星期
四)8:0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
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3 年 8 月 17 日(星期四)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股东需仔细填写《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邮寄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226400。
1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王咸华先生《关于向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4 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