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5 月 18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首次授予 62 名激励对象 148.6178 万股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12 名
激励对象 68.1844 万股,占首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5.88%;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50 名激励对象 80.4334 万股,占首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4.12%。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5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以 9.60 元/股的价格向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8.6178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12 名激励
对象 68.1844 万股,占首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5.88%;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50 名激励对象 80.4334 万股,占首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4.12%。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 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授予股票种类:授予的标的股票为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13 名,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权益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张武芬 董事、副总经 8.8777 4.7120% 0.0613%
理、董事会秘书
丁晓东 董事、副总经理 8.8777 4.7120% 0.0613%
张明 董事、副总经理 4.6077 2.4456% 0.0318%
王双成 副总经理 8.7571 4.6480% 0.0604%
石祥峰 副总经理 6.4894 3.4444% 0.0448%
羌树洋 财务总监 4.8972 2.5993% 0.0338%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7 人) 29.6581 15.7416% 0.2046%
合计 72.1649 38.3029% 0.4979%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4)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 40%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5)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60 元。
(6)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2 个业绩指标达成一个即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2 个业绩指标达成一个即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2 个业绩指标达成一个
即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公司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才可根据其所在组织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解除限售。
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评价等级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80% 0%
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等级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授予股票种类:授予的标的股票为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50 名,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权益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50 人) 80.4334 42.6916% 0.5550%
预留部分 35.8076 19.0056% 0.2471%
合计 116.2410 61.6972% 0.8021%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
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
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5)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60 元。
(6)归属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条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