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21 日,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561,079.4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7,092,255.4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基数, 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8,709,225.5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年度 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78,383,029.8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8,054,153.82 元,减去 2020 年度已分配利润 31,884,083.6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4,553,100.04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本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144,927,6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942,041.8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
董事会审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相适应,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