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
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
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上午 8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王鹏先生、独立董事俞书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余董事均参加现场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认真落实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董事会实际运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俞书宏先生、武进锋先生、陈海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王咸华先生所作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状况和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认为:2020 年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829,260,358.50 元,同比增长 38.86%;实
现利润总额 133,250,048.57 元,同比增长 12.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953,138.68 元,同比增长 9.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859,892,202.12 元,同比增长 39.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93,830,435.57 元,同比增长 27.32%。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144,927,6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31,884,083.6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董事会认为: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相适应,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除外),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了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102号《关于对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
项说明》。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 专 项 说 明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参照非关联方报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王咸华先生、
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 1 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23.20 万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8,695,653.00 元变更为
144,927,653.00 元。公司总股本由 108,695,653 股变更为 144,927,653 股。公
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由“特种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含手套、服装、鞋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超纤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医用口罩生产;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特种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含手套、服装、鞋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超纤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
记 的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