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咸华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拟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的要求。
该议案获全体董事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按照创业板注册制平移衔接安排,公司拟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该议案获全体董事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王咸华 姚海霞 王鹏
张明 张武芬 沈琴
武进锋 陈海泉 俞书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