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21,046,7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股。在分配方案通过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有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046,70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1,046,70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9,465,389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
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97,200.00 10.99 5,318,880.00 18,616,080.00 10.9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749,507.00 89.01 43,099,802.00 150,849,309.00 89.01
三、总股本 121,046,707.00 100.00 48,418,682.00 169,465,389.00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169,465,389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1.5094 元。
2、股东深圳市摩锐科技有限公司、徐思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 2 年内,如确定依法减
持公司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遇除
权除息等事项,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
咨询联系人:王琳
咨询电话:0755-84567276
传真号码:0755-89375356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