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思通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书》。因个人工作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思通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思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100,00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3%,通过深圳市摩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3,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05%。徐思通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史新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可连选连任。
史新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附件:史新文先生简历
史新文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1 年 8 月,本科学历,EMBA 在读,历
任深圳市阿特斯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博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博鼎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郑州市博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史新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淮安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42,212.50 股。除上述情况外,史新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